一、流程
(一)登錄北京市工商局網站(http://www.baic.gov.cn)或北京市自行車電動車行業協會網站(http://www.bjbicycle.org),下載北京市銷售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登記表(修訂)、登記照片、企業承諾書,填寫后加蓋企業公章。
(二)將材料遞交到北京市自行車電動車行業協會(北京市朝陽區勁松南路1號海文大廈752室,電話:010-87792097),經初審,符合條件的受理申請;
(三)由北京市工商局、北京市公安交管局、北京市質監局、北京市環保局、北京市自行車電動車行業協會聯合召開評審會,對企業提交的備案材料進行復審;
(四)復審通過后在北京市工商局網站進行公示;
(五)北京市自行車電動車行業協會網站轉載公示。
二、需提供以下十一項材料
(一)加蓋企業公章的《北京市銷售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登記表》;
(二)加蓋企業公章的營業執照正本復印件;
(三)加蓋企業公章的生產許可證復印件或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復印件;
(四)加蓋企業公章的企業承諾書;
(五)具有法定資質的檢驗機構一年內出具的符合GB17761-2018《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檢驗報告;
(六)電動自行車配套使用鉛酸蓄電池的生產企業提交加蓋企業公章的訂貨(加工)合同及北京市****年電動自行車鉛酸蓄電池產品目錄;
(七)加蓋企業公章的商標注冊書復印件;
(八)加蓋企業公章的電動自行車產品照片(照片必須為自電動自行車左后方45度角拍攝的、近距離5寸實物數碼彩色照片,并在照片空白處打印電動自行車生產廠家、品牌、型號);
(九)加蓋企業公章的委托書;
(十)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十一)以上十項材料的電子版、數碼照片電子版存入U盤等移動存貯設備。
三、材料的具體要求是
(一)所有復印件均需提供原件供核對。所有復印件均需寫明與原件一致,并加蓋企業公章。
(二)申請電動自行車產品登記的每種型號產品必須單獨提供《北京市銷售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及產品登記表》、登記照片及相對應的檢驗報告。
(三)電子版材料要求:
1、按照內容分開文件夾進行保存,其中,營業執照正本復印件、生產許可證復印件或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企業承諾書、商標注冊書復印件、委托書、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放在一個文件夾中;
2、每個車型需建立獨立的文件夾,文件夾中放登記表(登記表為Word格式文檔)、登記照片、檢測報告;
3、登記照片應為數碼照片,規格為800*600,存貯大小應在2M以下,存貯名稱為:商標+型號.JPG(例如:新日TDR01Z.JPG)。
(四)企業使用的商標不是注冊商標的,需提供附在車身上商標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