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工商部門有權對店內進行檢查,因此很多電動車經銷商為了逃避工商的檢查和處罰,將超標電動車放在店外銷售,這樣工商部門就無權查處了。這個法律的空子在福州被徹底堵死了!
即日起至年底,福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在五城區開展違法銷售電動車專項整治,一經發現,一律從重處罰。值得注意的是,部門表示,今后無論是店內還是店外,只要商家銷售不合格或目錄外的電動車,市場部門均可查處。
據了解,福州地區如果商家銷售不合格或非目錄電動車可處罰最高3萬元,銷售拼裝、改裝電動車每輛處罰5000元,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最高可處罰貨值3倍罰款。除從重的罰款外,其營業執照還將被系統予以警示,無法辦理跟營業執照相關的任何業務。經營者被處罰的詳細信息還將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進行公示,作為企業信用信息記錄供公眾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