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福州福清市獲悉,12月11日起,福清的電動自行車需掛牌上路了,掛牌時將免收牌證工本費。登記掛牌時間為2015年12月11日至2016年1月10日。
據了解,符合下列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可以到福清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登記報牌:一、電動自行車最高車速不大于20km/h;二、電動自行車的整車質量(重量)不大于40kg;三、電動自行車必須具有良好的腳踏騎行功能,30分鐘的腳踏行駛距離應不小于7km;四、電動自行車一次充電后的續行里程應不小于25km;五、電動自行車以最高車速作電動勻速騎行時的噪聲應不大于62dB(A);六、電動自行車以電動騎行,100km的電能消耗應不大于1.2kW·h;七、電動自行車的電動機額定連續輸出功率應不大于240W等。
另據悉,福清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將于2016年1月11日起開展交通違法專項整治工作,嚴查嚴處電動自行車無牌無證上路以及違規載人、闖紅燈、闖禁行和在機動車道行駛、逆向行駛等行為。